1、三级健康管理师(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四类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二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先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一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3年以上。
(4)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先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