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底,商务部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了促外贸“国六条”,这六条措施为:
1、制定便利通关办法,分步在全国口岸实行;
2、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
3、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及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4、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
5、积极扩大商品进口,增加进口贴息资金规模;
6、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4)边境口岸跨境电商政策扩展资料:
“国六”到“国八”,跨境电商政策扶持:
1、2014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2、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进口,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好措施等。
3、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出台,特别提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三大电商“新势力”的发展。
4、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发布,从八个方面推进电商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被称为电商“国八条”。其中第六条着重要求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5、2015年5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海关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海关将对跨境电商实行365天24小时保持服务在线,为跨境电商办结海关手续,并在周六日仍照常审核发货。
6、2015年5月14日,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7、2015年5月15日,商务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将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加快电商海外营销渠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