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四眼星仔,原本年度汇算工作应该在3月1日开启,但受疫情影响,这项工作推迟了。不过据国税总局官网消息,近日全国多地已陆续开放了手机APP、网页等远程办税功能。不少纳税人已经成功申请退税了,快去看下你的个人所得税APP,可能有惊喜。
下面就带大家怎么用APP操作进行退税: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登录个人帐号:
第三步:在“首页”常用业务中,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可以了;
目前APP登录人员过多,APP会提示网络延迟,这个情况建议大家换个时间试下。
那还有一个问题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有小伙伴可能要问了,哪些是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这四项,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 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他的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甚至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都不算综合所得。
另外还有四种情况的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四、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可能很多人看到网上有人网友晒出自己的汇算结果,有的退了上千元,有的则需要补税。
哪些情况可能会退税呢?国家税务总局曾就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7种情况个税可申请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这下大家知道了吧,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