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您好,在和平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和平创新大厦2-3层。回需要的材料:经营者签署的答《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