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退。
租用版卡的费用
(一)押金:每张卡需收取押金20元。
(二)租金:每卡0.4元/月(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自办理之日起计算。租金从押金中扣除,使用期超过50个月后不再收取。
(三) 退卡手续费:使用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退卡收取2元手续费;使用超过12个月,退卡免收手续费。
(5)武汉通退卡地铁点扩展阅读:
武汉通使用
一、充值
(一)充值地点:持卡人可在可在全市公交售卡点、轨道交通各站、武汉通客服中心以及贴有“武汉通”标识的商户(如中百仓储、中百超市、中商平价、邮政报刊零售点)等网点办理充值。
(二) “武汉通”首次充值最低限额为10元,每次充值额为10元整数倍。“武汉通”储值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三)“武汉通”内储值额以武汉城市一卡通中央结算系统的记录为准。
(四)“武汉通”不记名不挂失(记名的个性化卡除外),持卡人应根据自身需要适量充值并妥善保管。
二、消费
(一) 乘坐轨道交通时,持卡人需在入闸和出闸刷卡方能通行;乘坐一票制线路,持卡人上车刷卡即完成付费;乘坐分段收费线路,持卡人可使用乘务员的手持收费器或其他方式,在确定消费金额后进行刷卡即完成付费。
(二) 持卡人到小额消费商铺进行消费的,请在确定消费金额后进行刷卡即完成付费。
(三) 发卡单位仅提供电子储值服务,持“武汉通”消费所涉及的票价、费用以及优惠政策等,均由“武汉通”运营商决定。
(四) 享受特殊优惠时,持卡人应根据“武汉通”运营商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以备“武汉通”运营商查询。
(五) “武汉通”运营商为持卡人提供相应服务所涉及的服务质量等问题,由“武汉通”运营商负责。
(六) 当刷卡设备提示“余额不足”时,表示卡内的实际金额不足,持卡人须另行支付费用。
三、保管
(一) 持卡人需妥善保管“武汉通”,防止卡片损坏或遗失。
(二) 持卡人不得利用“武汉通”作任何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