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一、设置电杆、变压器、地下管线及其他类似设施。二、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类似临时设施。三、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类似堆积物。四、挖掘、采矿、取土、引水灌溉、排放污水、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沤肥及其他类似作业。五、任何违章利用、侵占、损坏路产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在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上下游各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不得:一、采挖砂石、淘金开矿、修筑堤坝、压缩或扩宽河床、烧荒、刷坡、爆破、取土、伐木或进行其他类似作业。二、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倒运货物,停泊船只、排筏或进行其他类似活动。三、有任何妨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安全和畅通的行为。第三十八条 在公路两侧从事开山、采矿、伐木和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公路设施的安全;如有危及的可能时,从事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在作业前报告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发生危及路产安全的,须立即停止作业,听候处理。“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