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1、当前建设项目普遍存在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前期工作较粗、编制概算时存在缺项、漏项,导致实际执行时超概算;
2、工程建设监理管理不到位;建设监理对“四控制”中的造价控制基本上流于形式;
3、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由于“最低价中标法”中标后,中标人还需再交纳风险保证金等,如进度款不按时支付,造成低价中标企业施工直接成本增加,推延工期,长此以往,势必对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管理造成混乱,对施工企业造成恶性循环的负面影响。
4、违规签证:建设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联系单违规签证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造成建设资金损失,如某工程项目由于“最低价中标法”中标后,但在合同执行期间,为减少风险,中标方又不择手段,又订立与原合同实质内容相背离的补充协议,不仅使原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而且使工程造价大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