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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绥宁县旅游局的前身是于1997年创立的旅游资源管理局。当时还包括外事回接待处。2002年,经县答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绥宁县旅游局。旅游局全面负责绥宁县与旅游有关的各项工作,其中具体职能包括:研究拟定并认真贯彻执行全县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发全县旅游产品,吸引旅游投资;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及各类旅游违法案件;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旅游局成立以来,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成功组织策划并协办了中国湘西南森林生态民族风情旅游节暨黄桑四.八姑娘节;成功申报了中国黄桑国家级生态自然保护区;在绥宁县招商引资方面旅游局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注册资本:23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