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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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刚来未多少,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作的《鲁滨逊漂泊记》。我非常敬佩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因为他不畏艰险、卑躬屈膝、一直发明奇不雅。

固然鲁滨逊出生于一个比较富饶的家庭,但是他断然摈弃安适舒服的家庭生活,甘心与海浪为伍,去实现本人的航海幻想。他飞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跟班,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在一次去往非洲的飞行中,不幸赶上微风暴,全船淹没,只有鲁滨逊一人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以后开端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一个一般人,竟然可能极端恶劣的天然情况中坚强不平地生长。他在岛上生活仅是用了多少支枪跟一些数的清的大年夜米跟小麦,而他还要收养一个野人,野人是吃人的,可想而知他们每天要吃多少食品。可他们还是用本人的聪明跟食品挨过了28年。

这本书告诉我们:当我们面对艰苦跟伤害时,既要有大年夜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当真对待、细心研究的务实立场,这时的你就是鲁滨逊了!

鲁滨逊是《鲁滨逊漂泊记》表面的一团体物,作者丹尼尔·笛福于1719年出版的小说。这本书以手札体说理小说,书名流物为主人公的一个虚拟的自传性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