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长春市国平易近当局为了加快都会基本建立,改良交通状况,于1998年7月17日组建了长春市轨道交通有专限义务公司。该企属业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运营范畴为:轨道交通建立、运营、管理及相干的都会交通客运。还于1998年9月成破了长春市轨道交通建立领导小组(组长为市长,副组长为主管城建的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长春市轨道交通建立批示部(总批示为主管城建的副市长),批示手下设长春市轨道交通筹建办公室。因此,该单位应当附属于市当局相干交通部分管辖。
长春市国平易近当局为了加快都会基本建立,改良交通状况,于1998年7月17日组建了长春市轨道交通有专限义务公司。该企属业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运营范畴为:轨道交通建立、运营、管理及相干的都会交通客运。还于1998年9月成破了长春市轨道交通建立领导小组(组长为市长,副组长为主管城建的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长春市轨道交通建立批示部(总批示为主管城建的副市长),批示手下设长春市轨道交通筹建办公室。因此,该单位应当附属于市当局相干交通部分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