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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则: 第二条 本办法是铁路外部对货物保价运输任务的基本规定跟请求,是铁路外部对货物保价运输任务的基本规定跟请求,是铁路外部对货物保价运输任务的基本规定跟请求,是铁路外部对货物保价运输任务的基本规定跟请求,是铁路外部对货物保价运输任务的基本规定跟请求,不作为保价运输条约两边分别义务的根据。本办法未规定事项,均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矩》、《铁路货运变乱处理规矩》等有关规定操持。铁路局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可结合管底细况制订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关联法则: 第二章保价运输管理 第三条 为单方面做好货物保价任务,正确开展保价运输营业,铁路部分树破各级操持保价运输任务专门机构。第四条 各级保价运输机构(以下间称“保价机构”)的职责如下:1.积极宣传保价运输的意思,开展货物保价运输;2.制订、履行保价运输防备办法,检查监督保价运输各项任务、保证货物运输保险;3.担任保价运输一般管理跟货运变乱考察、处理、赔偿任务,处理存在成绩;4.单方面担任保价费的收入、付出、财务、打算等管理任务;5.表扬进步,总结、推广保价运输经验;6.和谐与铁路外部有关部分及与保险部分的任务关联。第五条 为加强对保价运输任务的一般监督检查,应树破保价运输监察轨制。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保价机构的监察人员应按国度政策、法则跟保价运输的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的保价运输任务履行监督检查,其职责跟权限如下:1.有权检查货物保价运输的操持及赔偿情况,被检查单位应照实供给所需的有关材料跟单子;2.有权检查保价费用的核收、利用情况,发明错收、漏收或超出利用范畴时,予以改正。对严重违背规章规定或财经规律的单位跟人员,提出处理看法;3.监督检查保价运输各项防备办法的履行情况,并向有关部分提出改进看法跟倡议;4.担任国平易近来信、来访及告发保价运输中存在成绩的考察处理任务;5.监察人员履行检查任务时,应向被检查者出示监察证(格局一),对发明的成绩应做出“保价运输监察记录”(格局二),由被检查单位领导签认,并限日改正;6.监察人员处理变乱,履行检查时凭监察证在所属范畴内,可优先乘坐旅客列车、添乘货物列车,住铁路公寓,利用铁路德律风,拍发铁路电报;7.监察人员应奉公守法、清正廉洁、不营私舞弊,滥用权柄、谋取私利者,按《中华国平易近共跟国铁路法》跟有关法律、法则的规定处理。 关联法则: 第六条 监察证按铁道部同一规定的式样印制。铁道部的监察证由铁道部主管领导签发。铁路局、铁路分局的监察证由铁路局主管领导签发。第三章保价货物的受理跟保险防备第七条 车站受理保价货物时,应检察货物运单、物品清单中有关保价运输内容的填写情况,正确核收货物保价费用。 第八条 车站受理一批保价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整车货物或一批保价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零担、集装箱货物,应树破“保价货物(△B)运输台帐”(格局三)逐级报告。铁路局管内运输的,报告铁路局保价机构,由铁路局保价机构下达命令号批准,另有唆使时,按其唆使操持;跨局运输的,由铁路局报告铁道部保价机构,由铁道部保价机构下达命令号批准,另有唆使时,按其唆使操持。按下款操持的保价货物,车站应在货物运单、货运封套或货物装载清单上加盖“△B”戳记(或用白色誊写),并在“列车编组次序表”(运同一1)记事栏内注明“△B”字样。对△B货物,车站应及时构造卸车跟挂运,输送途中严格交代检查。 第九条 装有△B的可贵、易盗的整车货物,各铁路局根据须要构造武装押送。押送区段由各铁路局决定(押运办法另定)。第十条 各编组站、区段站对装有B货物的货车应及时挂运,在站直达停留时光一般不超越24小时(零担、集装箱货物直达时光一般不超越36小时),对保存列车中装有△B货物的货车,车站担任派人重点关照。 第十一条 标有△B的货物,运抵到站后,车站应采取有效的防备办法,并及时告诉收货人付出。 第十二条 对未标有△B的保价货物,各站均应结合本站情况采取须要的防备办法。第十三条 车站应树破货物保价运输统计、分析轨制。按月填报“保价货物运输报告”(格局四),于次月五日前报主管铁路分局,分局于十日前汇总报主管铁路局,铁路局于十五日前汇总报铁道部。第四章保价货物赔偿 第十四条 对收货人或托运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均由到站受理。但货物发送前产生的变乱由发站受理。半途站产生的火警、整车货物腐烂、活植物逝世亡当场处理时,经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批准,可由产生站受理,并告诉到站。受理赔偿时,须考核赔偿请求人的权力、有效限日、赔偿请求内容及规定的证明文件。考核无误后,在赔偿请求书收条上加盖车站货运变乱处理公用章或公章,交给赔偿请求人。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权限1.赔款额在一千元以下的,由车站(非决算单位的车站为车务段一以下同)考核赔偿;2.赔款额超越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由铁路分局保价机构考核赔偿;3.赔款额超越一万元的,由铁路局保价机构考核赔偿。标有△B的保价货物产生丧掉,铁路局保价机构赔偿后,在十五日内写出报告,向铁道部保价机构备案。第十六条 赔偿处理顺序1.车站受理的以及分局、铁路局接到的赔偿案件,应按次序填写“保价货物赔偿注销簿”(格局五)。2.根据本办法第 十五条规定,车站对不属于本人权限的赔偿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以货运变乱查复誊写明考察过程,阐明原考察材料现存某站,一并将本站全部考察材料上报分局或铁路局,抄知义务站(分局、铁路局)。3.经处理站(分局、铁路局)断定,属于承运人义务的变乱,应尽快停止赔偿,并告诉义务站(分局、铁路局)。铁路外部在义务分别上有异议时,不得影响处理单位对外的赔偿。4.凡由处理站(分局、铁路局)最后断定义务的变乱,义务站(分局、铁路局)必须尊敬其处理看法,及时转帐。义务单位对处理单位分其余义务有不批准见时,应先行转帐,然后按下列规定上报裁定:(1)自局管内义务的,由铁路局或分局断定;(2)跨局义务属于到站处理的,由达到分局断定;属于分局处理的,由达到铁路局断定;属于铁路局处理的,赔偿额在五万元以下时,由达到局断定,超越五万元时,由义务局报部裁定。(3)需上报裁定的,义务单位自接到“保价货物赔款告诉书”(以下简称“保价赔通”,见《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格局一)五日内上报,各级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关联法则: 第十七条 赔偿限日1.属车站(段)处理的,自受理赔偿请求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外向赔偿请求人赔付。2.属分局处理的,自接到车站上报的赔偿材料的次日起二十日外向赔偿请求人赔付。3.属铁路局处理的,自接到车站上报的赔偿材料的次日起三十日外向赔偿请求人赔付。对需报部仲裁的,自受理赔偿请求书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越六十日赔付。第十八条 赔偿告诉赔偿处理单位应填发“保价赔通”。“保价赔通”分为正本跟正本:正本为领、付款凭据(由银行转帐或经邮局汇付时交本单位财务部分,付出现款时交赔偿请求人),正本为赔偿告诉,除填发单位留存一份外,分辨发给本单位财务部分(做清理用)、赔偿请求人(凭正本付出时不再发给)、义务站(分局、铁路局)、到站(车站处理的报主管分局、分局处理的报主管铁路局)。车站凭“保价赔通”付出赔款,赔款在车站运营进款中垫付,报分局收入检查室,按月向分局保价机构清理。铁路局跟分局的赔款分辨由倍价机构直接汇付。保价货物赔款,除团体物品及无银行帐号的集体运营者外,一概不付出现金。第十九条 转帐划拨对保价货物跨局义务的赔款,履行全额清理轨制。车站、分局一概上报主管铁路局。每份“保价赔通”附一份转帐单,二份以上时,每一义务局列一份转帐单,由主管局汇总,每月向义务局清理一次。义务局自接四处理局汇总的赔款转帐单的次日起,五日外向处理局付出。对不按规定及时转帐的义务局,铁道部每季度停止一次强行划拨,并加扣5%的资金占用费给处理局。第二十条 保价货物产生的变乱,要按月单独统计分析。逐级填报“保价货物变乱统计报告”(格局六),车站次月五日前报分局,分局十日前汇总报铁路局,铁路局十五日前汇总报铁道部。第五章保价运输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 货物保价费一概利用货票核收,在“单子收拾报告”(财收四)跟“运输进款进出报告”(财收八中列代收款,单独表示。第二十二条 车站将代收的保价费随运营收入上缴分局收入检查室。分局收入检查室于次月十日前,将保价费划拨给分局保价机构。分局保价机构于次月十五日前,按规定比例上缴铁路局保价机构。铁路局保价机构于次月二十日前,按规定比例上缴铁道部保价机构。保价费的上缴比例由铁道部另行断定。第二十三条 货物保价费履行专款公用,单独核算。第二十四条 货物保价费付出范畴:1.变乱货物赔偿;2.货运保险防备办法所需费用;3.货运变乱勘察,施救所需费用;4.保价运输机构管理费;5.保价运输有关人员劳务费、表扬费。各项费用的比例由铁道部另行断定。第二十五条 铁道部、铁路局、分局保价机构均履行独破核算,树破健全财务管理轨制,在银行开破帐户,正确核算保价费的进出,清理债权债权,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及时填记各种帐目表报,按期编报决算,分辨并入分局、铁路局跟铁道部决算。第二十六条 货物保价费进出跟利用情况,分局保价机构按月(次月二十日前)向铁路局保价机构报告;铁路局保价机构按季(履行季度事先三十日内)向铁道部保价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