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可能认为防晒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不会变得那么黑,目的是为了让自己保持美白,所以防晒并不是那么重要的,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防晒的目的可不是为了防黑而已,防晒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的皮肤,保护我们的身体,防晒的重要性是非常大的。
如果我们不注意防晒的话,不但会出现皮肤变黑,而且还可能出现日晒伤以及晒斑的症状,甚至可能导致我们出现皮肤糜烂灼痛。所以我们还是要注意防晒。
当皮肤接受紫外线过度暴晒后,会损伤表皮细胞;活化酪胺酸酶,加速色素合成,破坏皮肤的保湿功能,使皮肤变得干燥,让真皮层中的弹力纤维受损,使细纹产生。在强烈照射下,还会造成肌肤发炎、灼伤。有异常情形时,则会变成色素性的皮肤癌等。所以防晒并不只是为了防止变黑,防晒是非常重要的。
附上一些防晒有多可怕的东西,让大家进一步认识到防晒的重要性:
1、日晒伤
晒伤是由于皮肤对日光的耐受性差,长时间受强烈的日光照射后,局部发生的急性炎症性反应。引起本病的光线为中波紫外线(波长290-320nm)。主要发生于夏季,多见于户外作业及旅游者,肤色白皙者易发生。
具体表现为:
(1)、日晒后发病;
(2)、基本损害为日晒部位出现大片的红斑,边界清楚。严重者可发生水泡、大胞;
(3)、有烧灼痛或刺痛;
(4)、好发于面、颈、肩、四肢等外露部位。
2、晒斑
晒斑是皮肤对强烈日光照射引起的一种急性损伤性反应。于暴晒处发生红斑,水肿,甚至水疱,常发生于春末夏初皮肤被晒黑之前。
晒伤后,红斑于暴露强烈日光后迅速发生,个体反应差异较大。某些淡肤色人于数小时内即在露出部位出现猩红色斑,境界明显,水肿,并可形成水疱,疱壁紧张,内容为淡黄色浆液;而某些深肤色人中,反应有时需到下一次暴露时才出现。一般先有局部热或灼热感,继之皮肤牵引灼痛,严重者往往不能安睡,甚至衣服,床单与之接触也难以忍受。轻者红斑于1-2日逐渐消退,遗留浅表脱屑和色素沉着。弥漫性水肿伴皮肤绷紧样肿胀常持续数天,继之糠秕样脱屑,严重者并有眼睑红肿、结膜充血以及寒战、发热、恶心和心动过速,甚至中暑,休克等全身症状,需一周左右始可恢复。此外急性晒伤也可作为一激发因素,促使单纯疱疹、红斑狼疮、迟发性皮肤卟啉病等病的发生、复发和加剧。
并发症:强烈日晒后出现红斑、水肿、水疱,伴灼痛。急性期后,皮肤逐渐出现色素沉着。
3、晒伤严重者皮肤糜烂灼痛
去年夏天,白领王小姐和朋友一起到海滩度假。在海边晒了一天的太阳,当天晚上,王小姐的脸上就出现了红肿、热痛等症状,第二天还开始脱皮。为了不影响上班时的“美观”,王小姐按照一些美容杂志上教的“用新鲜的柠檬和黄瓜切片敷脸有美白功效”的方法,连夜到超市买来柠檬黄瓜,贴了一脸。次日早上起床,王小姐对着镜子一看吓了一大跳:敷过柠檬和黄瓜的皮肤不仅没有改善,而且红肿得更加利害了,而且还长出了一个个小疱,轻轻一碰就疼得不得了。
据皮肤科专家介绍,该科每年夏季都会收治不少被阳光晒伤的病人,其中有不少就是王小姐这种因为滥用“护肤品”而雪上加霜的。卢主任说,人体对阳光是有耐受性的,当受了超量紫外线照射后,皮肤的角质层细胞就会坏死,释放出炎症介质,让人体的真皮血管扩张,组织水肿,从而就会出现晒伤后皮肤红肿、发热等发炎症状。这时,如果像王小姐这样再用柠檬和黄瓜等
PH值过酸或过碱的物质敷脸的话,反而会更加刺激本已受伤的皮肤,让炎症加剧。
一般在被阳光过度照射后的2-6小时后,皮肤会出现发炎症状,24小时内这些症状就会到达高峰,轻微的是出现皮肤水肿、瘙痒,出红斑、水泡,严重的皮肤还会糜烂、灼痛,甚至发烧。症状较轻的晒伤,一般1-2天就会恢复,症状较重的则需要一周左右。
上文我们介绍了什么是防晒,对于防晒我们往往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防晒的目的就是为了防黑,其实防晒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防晒不但可以保护我们的皮肤而且还能保护我们的身体,上文详细介绍了防晒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