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特长生加分【包括钢琴特长】,但需要达到一定水准才行。各地市教育局在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中,做出了明确规定。
1.对于音乐、美术特长的加分规定为: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按九级以上加3分标准执行。如此看来,拥有钢琴十级证书的学生,需要参加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才能享受中考时按九级以上加3分的优惠。
2.对于体育的特长加分来说,在个人单项比赛中,获得地市级前三名者,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别增加8分、5分、3分;省级前三名或获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
书者,考生可选择拥有进入省级规范化高中保送的资格或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别增加10分、8分、5分优惠政策的其中一项,其中国家二级运动员如无相应比赛成
绩按最低分值计入;集体项目比赛中的主力队员按个人单项比赛规定加分。
3.各竞技体校初中在读学生在升高中时根据比赛成绩予以加分,获得市级比赛单项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予以免试。
4.参加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电脑作品、机器人竞赛、“创新未来设计”大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
5.参加科技比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
6.取得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的(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由学生本人发明),加20分。
以上加分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除体育类特长加分要求是在初中阶段后两年获得的成绩外,其余特长加分要求是在整个初中阶段获得的成绩。成绩认定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审核原始证件。
同一考生的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记取最高项,并需提供相应证明。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