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系傣语音译,“勐”意为“地方、国家”,“腊”意为“茶”,“勐腊”即“茶之地”或“茶之国”。
公元前109年以前,今勐腊为古代傣族联盟国家“勐达光”(汉译“哀牢国”)属地。
公元前109年,汉朝征服滇国及昆明、嶲等部族置益州郡,将势力伸入“勐达光”(哀牢国)境内设县(军事据点),“勐达光”忙于应对汉朝、放弃部分属地;今勐腊成为自由地。
69年,“勐达光”(哀牢国)归附汉朝、其地置永昌郡,由汉朝派郡守与“诏达光”(哀牢王)共同治理; 公元76年,“诏达光”(哀牢王)与汉朝郡守发生矛盾、起兵反汉,汉朝军队与“勐达光”军队多次激战,部分傣族先民为躲避战乱、迁至“勐达光”(永昌郡)南境与各种蛮族部落杂错而居; 今勐腊得到进一步开发。
738年,“勐舍”(巍山盆地)傣族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勐舍龙”(汉译“南诏国”)政权;公元765年,“勐舍龙”(南诏国)在“勐谷”(景东盆地)设银生节度,统辖“勐谷”及其以南地区;今勐腊属银生节度利润城。
902年,“勐舍龙”(南诏国)政权被汉裔权臣篡夺,失势的“勐舍龙”傣族贵胄被迫带着家眷、奴仆迁离洱海盆地,有一部分经“勐舍”、“勐谷”等地迁至“勐舍龙”南境;今勐腊的傣族人口得到增加。
937年,原“勐舍龙”(南诏国)通海节度使段思平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大理国,沿“勐舍龙”旧制在“勐谷”设银生节度;1096年,大理国废除节度、都督等军事辖区,调整为八府、四郡、四镇; 今勐腊先属银生节度、后属威楚府。
1180年,“勐谷”(大理国威楚府辖)境内傣族首领诏真率属民南下,驱赶北上的孟高棉势力,统一澜沧江中下游地区的傣族“勐”(地方)、组建联盟国家“勐泐”(汉译“景陇国”); “勐泐”(景陇国)建国初期,尊大理国为“勐货相”(宝石之国)、自称“勐货罕”(金子之国),后期逐渐疏远大理国; 今勐腊属“勐泐”(景陇国)。
1292年,元朝远征“勐庸”(汉译“八百媳妇国”或“兰纳国”)途中灭“勐泐”(景陇国);公元1296年,元朝在“勐泐”设车里军民总管府;今勐腊属车里军民总管府。
1382年,“勐泐”归顺明朝、其地设车里军民府; 公元1384年,车里军民府改为车里军民宣慰司;今勐腊属车里军民宣慰司(车里军民府)。
1570年,车里宣慰使召应勐将辖区划分为12个“版纳”(行政区);今勐腊县境的“勐腊”、“勐伴”为1个“版纳”,“勐捧”、“勐润”、“勐满”为1个“版纳”,“整董”、“倚邦”、“易武”为1个“版纳”,3个“版纳”分别隶属车里宣慰司。
公元1659年,清军攻下云南,仍置车里宣慰司;公元1729年,清朝分车里宣慰司澜沧江以东的6“版纳”地设普洱府,6“版纳”范围内的傣族土目名义上属普洱府,实际上仍听车里宣慰使调配;今勐腊县境属普洱府和车里宣慰司双向管理。
1913年,民国政府置普思沿边行政总局,下设8个区行政分局、与当地世袭土官共同治理地方;今勐腊县境分属第5区行政分局和第6区行政分局。
1925年,普思沿边行政总局调整为普思殖边督办公署,分设8个区殖边督办分署、仍与当地世袭土官共同治理地方;今勐腊县境分属第5区殖边督办分署和第6区殖边督办分署。
1927年,第5区殖边督办分署改设镇越县、第6区殖边督办分署改设象明县;
1929年,象明县并入镇越县。
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镇越县,镇越县成立人民政府。
1953年,镇越县划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重新调整为版纳易武、版纳勐腊、版纳勐捧3个县级版纳。
1957年,版纳易武、版纳勐腊、版纳勐捧3个县级版纳调整为版纳易武、版纳勐腊2个县级版纳;公元1958年,版纳易武、版纳勐腊合并为易武县;公元1959年,易武县改名勐腊县。
2002年3月,勐腊乡、勐腊镇合并为勐腊镇,镇政府驻原勐腊乡政府,原勐腊乡景飘行政村毛草山、桃子箐、纳秀3个村民小组划归勐伴镇会落行政村。
2004年9月,撤销曼腊彝族瑶族乡、辖地并入易武乡,撤销勐润哈尼族乡、辖地并入勐捧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