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体系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各种不同性质、规模和类型的城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城市群体组织,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相互关联、起各种职能作用的不同等级城镇的空间布局总况。
是经济区的基本骨骼系统,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城市带动区域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此概念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由于世界城市化发展到较高程度,城市间的相互影响增强,故它们间的联系和协调发展成为重要的研究内容,以便有效地按地域系统组织生产和进行行政管理,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和最佳社会效果。城市体系结构包括职能结构、规模结构和地域结构(布局)。研究的中心内容是城市与区域的关系。不同类型区域对城市体系建设有不同要求。如在大城市行政区,其主城建设既要在全国或大区域城市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又要采取控制其人口规模的布局措施,有计划地建设卫星城和发展周围其他城镇,适当分散主城的职能。在综合经济区,要根据国家 或全区劳动地域分工,使其中心城市与区内其他中、小城镇共同构成既有专业化特点,又相对完整、能独立存在的生产基地体系。在工矿开发区要加强开发中心基地的综合发展,并根据矿点分布特点确定城镇布局的空间结构(集中组合与组团结构、一城多镇型、多中心型等)。在流域开发整治区,要妥善安置水库淹没区的迁移人口,同时充分利用新增能源和水源,结合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重新组织城镇体系。在县域,要形成为农村地区周密服务的城、镇、村系列中心地体系。中国的城市体系建设贯彻 “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总方针。城市体系的一般规律是:起作用愈大的城市,规模愈大,影响地区的范围愈广,但这种城市数量少。如北京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和最大的文化中心,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跨省的大区经济中心还有天津、武汉、沈阳、西安、重庆、广州等。其他各省(自治区)中心城市基本上都是省级经济中心。1988年底中国设市434个(含直辖市),其中地级市183个,县级市248个。另有县级中心城镇2000多个。城市体系将随着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进步而不断演变,并不断加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