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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芳大统制共和国(1776年~1886年),通常简称兰芳共和国,是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称加里曼丹岛)上的海外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也是亚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
1777年,广东潮州府的陈兰伯和嘉应州(今梅州)的罗芳伯一起在东南亚西婆罗洲(现称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兰芳公司”,是个类似于东印度公司的含有政治色彩的团体组织。
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以东万律为首都“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建立。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
兰芳共和国建立时,第一任总制是陈兰伯,第二任总制是罗芳伯,最后一任总制是刘恩官。兰芳大统制名称,取之于此;亦有人因第二任总制罗芳伯而称其为方伯共和国。
据《年册》记载:“罗太哥初意,欲平定海疆,合为一属,每岁朝贡本朝,如安南、暹罗称外藩焉。”但清廷对明朝遗民并没有好感此事也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