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法是“分析法”的对称。把经济景象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跟各种要素接洽起来,从总体上认识跟控制经济景象的方法。切本质在于: 抓住事物在总体上相互联合的抵触的特别性,研究这一抵触怎样决定事物的各种属性,如何在事物的活动中表示出团体的特点。它可能克服分析法的范围性,可能提醒事物在分割状况下无法显露出来的特点。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综合与分析是辩证同一的。综合必须以分析为基本,分析也要以先前综合的成果为领导,并且在必定前提下,综合与分析可能相互转化。
2、方法:以综合法解利用题时,先抉择两个已知数量,并经由过程这两个已知数量解出一个成绩,然后将这个解出的成绩作为一个新的已知前提,与其余已知前提共同,再解出一个成绩……一直到解出利用题所求解的未知数量。
3、长处:应用综合法解利用题时,应明白经由过程两个已知前提可能处理什么成绩,然后才干从已知逐步推到未知,使成绩掉掉落处理。这种思考方法实用于已知前提比较少,数量关联比较简单的利用题。其余,综合法的长处还在于将多个剖析的算式组剖析一个综合式子,使解法愈加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