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以明轻,出自
《唐律》在“名例律”中如许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就是:对法律不明文规定的行动,假如比他严重的行动都不被规定为犯法,则更不该被评价为犯法;假如比他轻缓的行动都构成条则规定的犯法,则更应被评价为犯法。
刑法中“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的意思是:连轻的行动都认为是犯法,那么重的行动固然是犯法;连重的行动都不认为是犯法,那么轻的行动固然不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