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不村长,最初级其余机构就是县了,县以下采取乡老治政,就是一旦碰到胶葛跟差役就推荐有名望威望的老者来处理,有的家属权势大年夜的处所会由族长管理处所。
2、现代都会是履行保甲轨制的,各府州县卫所属都会,十家人破一个牌头,十牌破一甲头,十甲破一保长,平常担任各种下层管理任务,诸如户籍注销、治安防备等,有重要事必须及时转达县衙典吏,典吏再上报给县官。不过现代都会的宗法制跟国法是并行的,假如是宗族凑集的都会,那么族长的权力也很大年夜的,甲长保长什么的也得要听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