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四月初八吃乌饭是庆元黄田、竹口一带的官方风俗。乌饭的做法是,用一种叫“乌饭芦”的灌木叶子放在锅中煮烂,然后取其乌黑色的汁液拌入糯米之中,再加上瘦肉搅拌,经文火炊透便成乌饭,其味清喷鼻可口,使人食欲顿增。 相传,古时间黄田有一位叫石驮的农夫冲撞了官府,被抓到县衙里去坐牢。古时,坐牢的人要家里给送饭,不然会饿毙身亡。其妻明珠挑着大年夜米到县城,找一家亲戚住下,一日三餐把米饭用油盐炒得喷鼻馥馥,送到大年夜牢里给丈夫度日。牢卒们一见到亮油油、喷鼻馥馥的大年夜米饭,馋得口水直流,明珠送去的炒饭都被牢卒扣除,吃到本人的肚子里,所乘无多少给石驮。有一日探监,明珠隔着铁窗看着皮包骨头的丈夫,泪珠涟涟,无计可施。 回到亲戚家,明珠痛哭了一场之后终于想出了送饭的好主意。天轻轻亮,她就上山采回一篮“乌饭芦”叶,放在窝里煎了一大年夜碗漆黑的叶汁,然后用它煮了一小锅饭,一锅米饭变得漆黑发亮,味道比本来更喷鼻。牢卒们一见到“乌饭”,都认为一盘烂饭,捂着鼻子,叫明珠本人直接送给丈夫。明珠把饭端到石驮面前,石驮亦感到莫明其妙,待老婆把“乌饭”的来由告诉他后,石驮感激地接过“乌饭”,未多少就恢复了体格。一年后,石驮期满被开释回家。 明珠逝世后,这一带人们便在四月初八明珠的诞辰是日做“乌饭”吃,此风俗一直传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