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考成绩为根据,以一般高中学业程度测验成绩跟综合本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履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意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意高分考生的专业意愿,投档成绩雷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考生所报专业意愿无法满意时,若服从专业调处,则调处到我校招生打算尚未实现的非单列打算专业(不辨别校区);若不平从专业调处,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