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5年以上讲师职务任务;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2年以上讲师职务任务,经考察,标明能胜任跟履行副修养职责,并具有下列前提:
(1)对本门学科存在体系而坚固的现实基本跟比较丰富的现实经验,能及时控制本门学科开展前沿的状况,并纯熟地控制一门本国语。
(2)修养成绩明显、能较好地对老师停止启发式修养、培养其分析成绩、处理成绩的才能。
(3)宣布过有必定程度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教科书;或在修养研究方面有较髙成就;或在实验及其他科学技巧任务方面有较大年夜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