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怕。因为相传现代有科罚名曰“笑刑”,以羽毛或其余软物挠其脚心,犯人因此会大年夜笑不止,尽管此刑不似以往那些科罚可怖,但犯人也常常笑的喘不上气,脑部缺氧,非常苦楚,因此在混乱之中,供出罪行。
但是你若信,就嫩了,西方有人专门做过实验,证明人在非常胆怯、达不雅、无助等情况下,是基本无法发笑的,平常的一些惹起发笑的敏感神经处于紧绷状况,基本不起感化,就算你挠逝世他,他也笑不出来。因此,“笑刑”绝对是个幌子,基本就不实在际。
既然不起感化,为何现代还连续此刑呢?实在,最重要目标并不是为了让对方笑,而是以赤足的方法耻辱对方,这种科罚多用于女犯。《古今科罚考录》中有记录,现代之时,女子三从四德,不许将双足展示于人,双足乃是属于隐晦之物,除了本人的夫君之外,他人不得见。而现代女子多裹足,以此为美,现代文人墨客以及登徒子们以“莲”为美,专爱把玩三寸弓足。自宋朝之时,每逢热烈庙会,还要举办“品莲会”,女子攀比三寸弓足,胜出者为“莲中之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