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i(购货意向书),这种只是买方给的一个书面意向,买方终极能否必定“买”并未断定,并不克不及视作终极的购货条约——卖方一味以此为贸易前提,并不公道offer(发盘),即报价,又分为实盘跟虚盘两种,(soft offer就是虚盘,cooperate offer是啥?对不起这个字眼没见过,没记错的话实盘应当叫“firm offer”),这是贸易磋商的第二个步调(第一步是买偏向卖方问价,即询盘“inquiry”),假如连这一步都不就请求开Loi,是不是有点强卖的意味?contract就是条约,就是“sales of contract”(购货条约,销售确认书,反正就是这么些个叫法),到这一步,庆祝!这笔买卖成功了一半了(另一半就是怎样履行条约了)——所以说,这个contract是买卖两边磋商的成果,是第四步那么你想想看Loi是不是该呈现在第三步才公道?你也提到了开什么确认函之类的:懂得!但这些确认函确认书什么的再怎样也该放在offer跟contract之间才对!这个第三步是你们两边讨价讨价的过程(咱把这个过程叫“还盘”,counter offer),所以费事头疼也是应当的。你还不克不及想固然把这步pass掉落就直接contract——因为这部分呈现成绩很有可能招致这笔买卖泡汤了,你没承诺你哪来的contract(⊙﹏⊙b)那么总结一下:次序是~~买方先问价(inquiry,别慌着开Loi),卖方喊价(offer),买方讨价,卖方讨价(这确认书那确认函什么的这个阶段做好被贸易信函埋掉落的心思筹备,留神,“销售确认书”是最后一步给开的!),最后成交(两边签订contract)——就是这4个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