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账务处理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28 07:10:26

某公司从海外购进(一般贸易方法)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1000元/吨,共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12000元;另进口关税共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敷衍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敷衍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银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阐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司帐轨制规定,应按材料现实产生额断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现实产生额,因此应以10000元作为记账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