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规定进口汽车进口管理工作吗?规定是什么?有具体的规定吗?

发布时间:2024-11-28 09:14:16

有规定。规定如下:进口车商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进口汽车测验管理任务,根据《中华国平易近共跟国进出口商品测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实在施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度出进境测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度测验检疫局)主管世界进口汽车测验监禁任务,进口汽车进境港口测验检疫机构担任进口汽车进境测验任务,用户地点地测验检疫机构担任进口汽车质保期内的测验管理任务。 第三条对转关到边疆的进口汽车,视通关地点地为港口,由通关地点地测验检疫机构按照本办法担任测验。 第四条进口汽车的收货人或代办人在货物运抵进境港口后,应持条约、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单证及有关技巧材料向港口测验检疫机构报检,港口测验检疫机构考核后签发“进境货物通关单”。 第五条进口汽车进境港口测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汽车的测验包含:一般项目测验、保险机能测验跟品德测验。 第六条一般项目目测验。在进口汽车进境时逐台核对保险标记,并停止规格、型号、数量、表面品质、随车东西、技巧文件跟零备件等项目标测验。 第七条保险机能测验。按国度有关汽车的保险环保等法律法则、强迫性标准跟《进出口汽车保险测验规程》(SN/T0792-1999)履行测验。 第八条品德测验。品德测验及其标准、方法等应在条约或条约附件中明白规定,进口条约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白的,按《进出口汽车品德测验规程》(SN/T0791-1999)测验。 整批第一次进口的新型号汽车总数大年夜于300台(含300台,按同一条约、同一型号、同一出产厂家打算)或总值大年夜于一百万美元(含一百万美元)的必须履行品德测验。 批量总数小于300台或总值小于一百万美元的新型号进口汽车跟非初次进口的汽车,测验检疫机构视品质情况,对品德停止抽查测验。 品德测验的情况应抄报国度测验检疫局及有关测验检疫机构。 第九条测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汽车的测验,可采取测验检疫机构自检、与有关单位独特测验跟承认检测单位测验等方法,由测验检疫机构签发有关测验单证。 第十条对大年夜量量进口汽车,外贸运营单位跟收用货主管单位应在对外贸易条约中商定在出口国装运行停止猜测验、监造或监装,测验检疫机构可根据须要派出测验人员参加或许构造履行在出口国的测验。 第十一条经测验合格的进口汽车,由港口测验检疫机构签发“进境货物测验检疫证明”,并一车一单签发“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测验单”;对进口汽车履行品德测验的,“进境货物测验检疫证明”须加附“品德测验报告”。 经测验不合格的,测验检疫机构出具测验检疫证书,供有关部分对外索赔。 第十二条进口汽车的销售单位凭测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测验单”等有关单证到外地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操持进口汽车海外销售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用户在国内购买进口汽车时必须获得测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测验单”跟购车发票。在操持正式牌证前,到地点地测验检疫机构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测验证明”,作为到车辆管理构造操持正式牌证的根据。 第十四条经注销的进口汽车,在品质保证期内,发明品质标题,用户应向地点地测验检疫机构请求测验出证。 第十五条各直属测验检疫局根据任务须要可委托或指定经考察符合前提的汽车检测线承担进口汽车保险机能的检测任务,并报国度测验检疫局备案。国度测验检疫局对履行进口汽车测验的检测线的测试跟管理才能停止监督抽查。 第十六条测验检疫机构对未获得进口保险品质容许证书或许固然已获得进口保险品质容许证书但未加贴测验检疫保险标记的、未按本办法测验注销的进口汽车,按《商检法》及《商检法履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进口摩托车等其余进口机动车辆由收货人地点地测验检疫机构参照本办法担任测验。 第十八条各直属测验检疫机构每半年将进口汽车品质分析报国度测验检疫局,并于7月15日跟次年1月15日早年报出。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度测验检疫局担任阐明。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履行。原国度商检局下发的《国度商检局对于贯彻世界进出口汽车测验任务集会精力的告诉》(国检检〔1990〕468号文)跟《国度商检局对于启用新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测验单”跟同一制造“进口车辆测验公用章”的告诉》(国检检[1994]30号文)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