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收到外汇的情况下,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发布时间:2024-11-28 10:29:30

可能,出口退税日期是:90天,外汇核销是180天,现实操纵中可先做退税,再核销。根据《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部分红绩的告诉》(国税发〔2004〕6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公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分申报操持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过期不申报的,将视同外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因此,如2月出口的货物应在出口日期之日起90天内申报“免、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