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4-11-28 10:35:01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跟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事先不克不及断定用于出口或外销,一概记入出口库存账,外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外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敷衍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纳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打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本钱(征退税差额)

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出产跟流畅环节现实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跟特别花费税。出口产品退税轨制,是一个国度税收的重要构成部分。

出口退税重如果经由过程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均衡国内产品的税收包袱,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本钱进入国际市场,与海外产品在同等前提下停止竞争,从而加强竞争才能,扩大年夜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发表了《对于批转财务部〈对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告诉》,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履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跟着国度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花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树破了以新的增值税、花费税轨制为基本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