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须要:出口货物税公用缴款书、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增值税公用发票抵扣联、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出口货物明细账、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退税进货凭据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明细表及预审疑点反应表等。
法律根据:《中华国平易近共跟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标准税收征收跟交纳行动,保证国度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经济跟社会开展,制订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构造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实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受权国务院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则的规定履行。
任何构造、单位跟团体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则的规定,私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跟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则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计规定负有纳税任务的单位跟团体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计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任务的单位跟团体为扣缴任务人。纳税人、扣缴任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则的规定交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