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
查阅《当局采购法》、《当局采购货物跟效劳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当局采购非招标采购方法管理办法》,并不找到竞争性会谈的终极报价不克不及高于第一轮报价的禁止性规定。
但是,一般情况下,竞争性会谈的价格应当是越谈越低。现实中的会谈项目,终极报价多数低于第一轮报价。因为报价人多数晓得会谈的规矩,第一轮报价一般都往高里报,不轻易流露价格底线,给下一轮谈洞州冲判留下充足的降价空间。
但假如,采购文件中供货范畴不清,经会谈后扩大年夜了供货范畴;或采购人增加了采购内容,进步了技巧请求;或报价人第一轮报价有漏报的处所。在如许多少种情况下,第二轮、第三轮报价有所进步也就可能懂得了。
(4)竞争性会谈二次报价高怎样处理扩大年夜材料
竞争性会谈不只仅是谈价格,砍价不是竞谈的独一纳歼目标。
针对须要中的技巧、效劳,也可能会谈,乃至做出本质性变化。只是这种变化要经采购人确认,并以书面情势告诉参加会谈的供给商。采取竞争性会谈方法的,一般是专业复杂的采购项目,而非通用产品。
很多情况下,竞争性会谈是基于采购人的采购须要难以在采购文件中正确表述,只有经由过程对诸多本质性事项停止详迹袜细的会谈,才干让采购人与供给商达成共鸣。因此,假如采购须要中的技巧、效劳请求以及条约草案条目产生本质性变更,就会影响报价,进而呈现竞谈价格变高,这应属正常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