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只有不超越56度,总重不超越4斤,是可能携带的。
(一)酒类及液体类白酒携带标准:
度数为56度(含)以上禁止携带;
56度以下的(未开封,包装齐备),单人携带单体瓶装不超越4瓶、件装不超越2件;
经安检设备仪器检测后,成果为不正常(伤害)的散装白酒禁止携带。
未开封的红酒跟罐装啤酒等各种瓶装酒不超越2000ml可携带;
玻璃瓶装啤酒跟散装白酒禁止携带进站乘车;
乘客随身携带的水杯、矿泉水、饮料、牛奶、稀粥及成箱同类液体等液体都需接收检查。
成都地铁禁止携带的十八种伤害品标识:
爆炸品、易燃气体、不燃紧缩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无机过氧化物、腐化品、有毒品、有害品、感染性物品、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三级放射性物品、剧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