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燃物品类
(一)易燃、助燃物品: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等。
(二)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喷鼻油及含易燃溶剂的成品等。
(三)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
(四)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成品等。
(五)遇水燃烧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六)氧化性物质跟无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各种炮弹跟枪弹等。
(二)爆破东西:火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
(三)炊火成品:鞭炮、爆仗、礼花弹、烟花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氰化物、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四、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五、腐化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
六、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重要零部件)
(一)公事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二)平易近用枪:气枪、猎枪、活动枪、麻醉打针枪等。
(三)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仿真枪等。
(四)军器、警械、警棍、弓弩等。
七、控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含机器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安装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含陶瓷类刀具)。
(9)上海地铁保险文化乘车扩大年夜浏览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跟操纵标准,设置保险检查设备,并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停止保险检查,乘客应当予以共同。
对保险检查中发明的携带伤害物品的人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不听劝止,保持携带伤害物品进站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破即按照规定采取保险办法,并及时报告公安部分依法处理。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三条 乘客应当按照以下有关票务管理的规定:
(一)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
(二)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越部分票款;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公道时光内出收费区,超出公道时光的,应当按照收集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
(三)享用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利用捏造证件乘车。
第五条乘客须在保险线内候车,乘车时应领先下后上,上、下列车应当留神站台漏洞;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障门、保险门警示灯亮,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门开启、封闭时,不得触摸车门;车到起点,乘客应当全手下车。
第六条老、幼、病、残、妊妇及器量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
第七条乘客可能收费带领一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越一名的按超越人数购票。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