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带的物品有:
1、枪支、枪弹类(含重要零部件)
(一)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种配用枪弹。
(二)平易近用枪:气枪、猎枪、活动枪、麻醉打针枪等以及各种配用枪弹。
(三)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造品。
10、国度法律、行政法则、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