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禁带物品:
1、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等以及各种配用枪弹。
2、平易近用枪:气枪、猎枪、活动枪、麻醉打针枪等以及各种配用枪弹。
3、其他枪支: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等。
4、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催泪弹等。
5、爆破东西:火药、雷管、导火索等。
6、炊火成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
7、控制刀具: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安装的弹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越150毫米的各种单刃、双刃跟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年夜于60度、刀身长度超越220毫米的各种单刃、双刃跟多刃刀具等。
8、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东西,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形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的锐器、钝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