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关于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12-11 13:19:38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市交通局应当制订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效劳标准。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效劳标准的请求,保证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保险、误点地输送乘客。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夺目处颁布首末班车行车时辰、列车运转状况提示跟换乘唆使。列车因故耽搁十五分钟以上,或许须要调剂首末班车行车时光的,应当及时向乘客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