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不能带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11 17:23:23

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来源:北京地铁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保险管理,保证运营秩序,为乘客发明保险、便捷、跟谐的乘车情况,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保险条例》等规定,制订本守则。第二条 凡进入本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出进口、通道、站厅、站台跟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按照本守则。第三条 乘客应按照《北京市都会轨道交通车票利用规矩》购票乘车。第四条 乘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并共同保险检查。不接收保险检查的,保险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收保险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许捣乱保险检查现场秩序的,保险检查人员可禁止并报公安构造依法处理。第五条 乘客禁止携带法律、法计规定的犯禁物品(具体禁止携带物品目录拜见公安构造公告)。保险检查人员发明携带犯禁物品的可按照规定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安构造依法处理。第六条 乘客携带的物品分量不得超越30千克,长度不得超越1.8米,宽跟高均不得超越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跟对运营保险可能形成影响的其余物品乘车。第七条 1.3米以下儿童须在成人陪伴下乘车,以确保保险。第八条 衣冠不整、醉酒肇事等不文化行动者及因疾病、安康状况可能危及其他乘客者不得进站乘车。第九条 举动方便者、精力病患者等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许其他安康成年人陪伴乘车。第十条 搭乘主动扶梯时,乘客应按照乘梯保险请求,扶稳扶手带,不得倚靠扶梯侧壁,应靠右站破。第十一条 乘客应按照以下乘车规定:(一)候车时应自发排队,禁止超出保险线,禁止倚靠屏障门;(二)乘车时应领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顺次登车,留心列车与站台间的漏洞;(三)列车达到起点站,乘客应当全手下车;(四)列车因故不克不及持续运转时,应当服从任务人员的安排或许换乘其他交通东西。第十二条 严禁乘客下列行动:(一)私自进入轨道、地道等高度伤害活动地区;(二)在轨道线路上放置、摈弃妨碍物;(三)列车车门或屏障门提示警铃鸣响时,禁止强行高低列车;车门或屏障门封闭后,禁止扒门;(四)在非紧急状况下动用紧急或许保险安装;(五)在车站、车厢或许分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分散的行动;(六)在运转的主动扶梯上逆行;(七)其他迫害轨道交通运营保险的行动。第十三条 乘客应自发为老、幼、病、残、孕、器量婴儿者或许其他有须要的人士让座跟供给便利。第十四条 乘客应当自发保持车站、车厢的文化卫生。禁止抽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喷鼻糖、乱扔放弃物、乱写乱画;禁止携带宠物乘车(警犬、导盲犬除外);禁止大年夜声喧闹或许弹吹打器、播放音乐等;不得踩踏车站跟车厢内的座席。第十五条 严禁损毁轨道交通范畴内的各项设备、设备。严禁挪动、遮蔽或污损警示标记、分散或导向标记、保险标记等。第十六条 轨道交通范畴内产生突发变乱或不测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沉着,服从现场任务人员批示或按播送提示有序分散。第十七条 乘客可共同运营单位经由过程乘客满意度考察等情势对轨道交通运营保险效劳情况停止大年夜众评价。第十八条 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保险效劳不满意的情况可向运营单位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分停止反应或赞扬处理。第十九条 乘客应自发按照本守则。违背本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禁止、劝离或许拒绝供给效劳;违背法律法计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分或许公安部分处理。第二十条 本守则自2016年2月1日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