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表现,新订正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履行。以下为具体禁止行动:
(一)拦截列车;
(二)私自进入驾驶室、轨道、地道或许车站内其他有禁行标记的地区;
(三)攀登或许超越列车、围墙、栅栏、闸机、站台门;
(四)强行上、下车,扒门跟吊门;
(五)抽烟、毁灭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喷鼻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六)私自涂写、刻画或许吊挂、张贴物品;
(七)私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披发宣传品或许从事营销活动,大年夜声喧闹、嘈杂,利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响;
(八)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
(九)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军警犬除外)等植物;
(十)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利用均衡车、滑板、踏板车、滑冰鞋等助力代步东西(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
(十一)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化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跟财富保险的伤害物品;携带有严重异味、安慰性气味的物品,以及未经保险包装的易碎、尖利物品;携带充气气球;
(十二)私自操纵有警示标记的按钮、开关安装,非紧急状况下动用紧急或许保险安装;
(十三)破坏车辆、站台门、主动售检票等设备,烦扰通信旌旗灯号、视频监控设备等体系;
(十四)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备扔掷物品;
(十五)破坏、挪动、遮蔽保险标记、监测设备以及保险防护设备;
(十六)在运转的主动扶梯上逆行、推挤、游玩打闹;
(十七)影响运营保险跟干扰乘客的其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