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铁路旅客乘坐高铁禁止携带物品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13 22:50:39

1、严禁合法携带易燃、易爆、迫害性物质、腐化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感抱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控制刀具等可能迫害大年夜众保险的物品进站乘车。

2、旅客或许托运人违背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构造、铁路管理机构依法停止处理;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义务。

3、旅客应自发接收、共同铁路部分在车站、列车履行保险检查。经检查发明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收进一步检查。对拒绝接收保险检查或许保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任务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

4、旅客已携带上述物品进站上车的,应主动交铁路任务人员妥当处理。禁止在车站及列车上随便摈弃伤害物品。

5、控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年夜型生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概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6、严禁在托运的一般货物中夹带伤害物品,不得将伤害物品匿报或许谎报为一般货物托运。行李包裹托运人应自发接收铁路部分的保险检查,并履行实名注销。

7、对拒绝接收保险检查或虚报品名注销的托运人,铁路部分依法拒绝其托运转李包裹。行李包裹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付出,不然铁路部分有权谢断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