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抄进国内旅客运输效劳,获得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单子,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材料(二)》第8b栏“其他”中。同时,还需将进项税额填入本表第10行“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效劳”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