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第三条六项指哪些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14 05:00:25

有明白规定。《最高国平易近法院对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畴的多少规定》回第三条 下列涉及铁路答运输、铁路保险、铁路财富的平易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一)铁路旅客跟行李、包裹运输条约胶葛;(二)铁路货物运输条约跟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约胶葛;(三)国际铁路联运条约跟铁路运输企业作为运营人的多式联运条约胶葛;(四)代办托运、包装收拾、仓储保存、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长效劳条约胶葛;(五)铁路运输企业在装卸功课、线路维修等方面产生的委外劳务、承包等条约胶葛;(六)与铁路及其从属设备的建立备工有关的条约胶葛;(七)铁路设备、设备的采购、安装、加工承揽、保护、效劳等条约胶葛;(八)铁路行车变乱及其他铁路运营变乱形成的人身、财富侵害赔偿胶葛;(九)违背铁路保险保护法律、法则,形成铁道路路、机车车辆、保险保证设备及其他财富侵害的侵权胶葛;(十)因铁路建立及铁路运输惹起的情况传染侵权胶葛;(十一)对铁路运输企业财富权属产生争议的胶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