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发布时间:2024-12-14 06:45:58

现在,在售的已购来经济实用房一自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曾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的时光或经济实用住房房屋全部权证的发证时光为准的)。1.出卖住满5年的经济实用房二手经济实用房出卖方可按照市场价格出卖住满5年的经济实用房。但也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打算方法:比方有一套经济实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卖,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卖经济实用房买卖政策后不克不及再次购买经济实用房跟其他保证性质的住房。2.出卖未住满5年的经济实用房政策规定不容许按市场价格出卖未住满5年的经济实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卖,且只能出卖给符合经济实用住房购买前提的家庭或由当局相干部分收购。以原购价出卖已购经济实用房的,出卖方需供给原住房买卖条约、住房让渡条约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实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实用房的购买前提方可购买。若出卖家庭符合前提可再购买经济实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