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察举制始于汉朝。
2、公元前196年,汉高抄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荐有治国才干的“贤士大年夜夫”,开汉代察举轨制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袭一项轨制是从文帝开端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达梗直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达能直言极谏问者”(《汉书·文帝纪》)。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开展答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