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代的官阶轨制: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处所长官。清初的道员官阶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员一概定为正四品。清代各省设道员,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 又有管河道跟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少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外地同等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跟分巡道。
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开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佥事演变的成果。
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其后有的总揽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
为此,守、巡二道由原降常设性差使变为牢固的处所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