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11 12:01:18
古蔺(lìn)县,隶属四川省泸州市,古为“蔺州”、“落鸿”。
在清朝时期: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该地区一部分改名叙永厅,隶叙州府;另一部分是永宁卫改建为永宁县,隶属贵州威宁府。
雍正五年(1727),裁叙永军粮厅并入永宁县,划永宁县属叙州,古蔺属永宁县。
雍正八年(1730),叙永厅升格为直隶厅,直隶四川;永宁县同时划归叙永直隶厅管辖。
雍正九年(1731)置古蔺巡检司于古蔺州,隶叙永厅,设永宁县巡检,与叙永直隶厅土(烟土)税局并驻古蔺场。
光绪三十四年(1908)正月廿五日(2月26日),四川总督赵尔丰报请朝廷批准,永宁县迁治古蔺场。
宣统元年(1909),永宁县正式更名古蔺县,属永宁直隶州管辖。
清宣统三年十月初七(1911年11月27日),古蔺保路同志会在县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古蔺独立,成立古蔺县大汉军政府,李晓青任都督。
清朝灭亡后,隶属四川省政府,同年废永宁直隶州,古蔺县隶属于四川省永宁道。改军政府为县知事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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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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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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