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5 11:33:04
借款催收函(格式)
陈某:
你作为共同借款人于2012年3月26日向我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约定2016年4月4日还款。现除还款贰佰万元(2000000.00)外,余下壹佰万元(1000000.00)及利息至今未予偿还。
现郑重通知你:请你尽快偿还借款本息,否则我将正式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
催收人(债权人):江立新
2016年3月22日。
回答被采纳
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分享你的回答
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关注 · 私信
提问 12回答 24获赞 86
广告
母亲节特惠:花束买一送一
精选花束,为母亲送上最温馨的祝福
¥19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