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发布于 2024-11-27 06:28:56
国际贸易事惯例、国内法、国际条约三者的优先关系?
国际贸易事惯例、国内法、国际条约三者的优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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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7 06:28:56
一般情况下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国际条约三者的关系各有互补性,是不相违背的。如有违背也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说明。就一般情况的话而言,首先要尊从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在不违背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能缔结国际条约,而国际贸易管理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明确的法律条约,没有绝对的相关约束性,是可以在贸易进行变通和修改的。具体需注意:(1)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简单的说,就是:国际贸易条约>国内法>国际惯例,其中注意,国内法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保留的条款如有规定,则需遵从国内法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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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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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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