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 >为什么C组F组贸易术语是装运合同,D组是到达合同
用户头像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发布于 2024-11-27 08:43:48

为什么C组F组贸易术语是装运合同,D组是到达合同

为什么C组F组贸易术语是装运合同,D组是到达合同?

浏览 2899467收藏 8

回答 (1)

用户头像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7 08:43:48

你好,术语通则中就是这样规定的。贸易术语FCA、FAS、FOB、CFR、CIF、CPT、CIP是装运合同。EXW、DDU、DDP、DES、DEQ、DAF属于货到合同。装运合同,即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交货方在装运港或装运地只要将货物装上船或交给承运人监管,就完成了交货义务,此时装运就等于交货,交货时间即为装运时间,这样的合同就称为装运合同。在国际贸易惯例中,D组术语项下合同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地),并负担货物交至该处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因此,D组术语合同又叫到货合同。到达合同:即卖方保证货物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到达。如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根据合同拒收或索赔.装运合同:国际贸易中,装运合同,即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区别买卖合同按照性质可以划分为“装运合同”和“到达合同”,而确定合同性质的关键是看它们是属于象征性交货还是属于实际交货方式。确定合同性质有助于使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更加明确。装运合同:凡是按卖方在出口国国内完成交货义务的贸易术语所签订的买卖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EXW、FCA、FAS、FOB、CFR、CIF、CPT和CIP这8个贸易术语都属于“装运合同”,而且,除EXW属于“实际交货”方式以外,其他7种术语都属于“象征性交贷”的方式。到达合同:凡是按卖方在两国边境或进口国内完成交货义务的贸易术语签订的买卖合同都属于“到达合同”。到达合同都属于“实际交货”方式的范畴。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答被采纳

评论 (2)

用户头像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用户头像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当前用户头像

分享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