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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发布于 2024-11-27 18:59:19

清朝早期海禁以及乾嘉时期的对外贸易限制是怎样的?

清朝早期海禁以及乾嘉时期的对外贸易限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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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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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7 18:59:19

清朝早期海禁的实行与开放的三个阶段:

清初,为对付出没于东南沿海的郑成功集团,厉行海禁,严禁民间船只私自出海,违者本人正法,货物没官。又颁布“迁海令”,强迫海岛及沿海居民内迁数十里,设界不得逾越。对外通商口岸只有澳门。对外贸易和沿海经济都因此大受影响。

康熙平台湾后,于二十四年(1685)解除海禁,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地为对外通商口岸。对外贸易悉照明朝引旧制。闽粤各关皆设正副监督各一人,相当于以前的市舶使,来船经监督盘验许可后,才能进行贸易。对外贸易的商人叫作“行商”、“洋商”,又叫“官商”。对外贸易的组织叫作牙行,又叫“十三行”。

为了统一贸易的规程,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又成立了“公行”,公行垄断对外贸易,其他的商人不得参与。康熙时,清朝政府虽然开关与外国贸易,但对外国商船的活动极为注意,对逗留外国的中国人也防范极严。

乾嘉时期的严格限制:

乾隆二十二年(1757),又将通商口岸缩减至广州一处。二十四年,颁行《防范夷商规条》,在对外贸易方面设置了种种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后又多次续颁补充条款。清朝对外贸易皆由官府指定的广州“十三行”行商代理,行商作为清廷与外商的中介,要负责向外商征收关税,代为管理外商,并从事对外交涉。

外商在广州活动以及与“行商”以外的其他商民进行交往,都受到严格限制。加强对内地商人的限制,设“保商制度”。保商受政府委派,拥有对外贸易的特权,凡外来的一切人员、船只、货物及纳税等事皆由保商担保。加税也是限制与西洋各国通商的办法之一。清朝政府的关税分船钞、货税两种。除康熙时曾一度减轻税额外,以后各种名目的附加税日益增多。同时,清朝政府还先后颁行了禁止五谷、金银、铜觔、丝斤出洋的种种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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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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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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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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