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8 08:35:56
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特定药品、重特大疾病相关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乙类门诊特定药品首自付比例为20%。袜银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卖好辩比例为80%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87%。 第一批重特大疾病病种涉及到的药品首自付为0,以下为首自付比例调整为0的药品,按通用名管理: 1、伊马替尼; 2、达沙替尼; 3、尼洛替中缺尼; 4、埃克替尼; 5、吉非替尼; 6、冻干人凝血因子VIII ; 7、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8、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 ; 9、重组人凝血因子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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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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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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