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8 09:45:10
在2019年1月1日至4月2日期间,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机构代开发票时已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且税款所属期为上述期间的应享受而未享受50%地方税费减征优惠的自然人纳税人(办理房产交易相关业务除外,另行公告)。(一)符合退税条件的代开发票的自然人纳税人,其本人必须携带完税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到原开票缴税地点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二)纳税人本人不能到现场申请办理退税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凭委托书、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完税证明、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代为办理退税手续。提供的银行储蓄卡应与纳税人身份一致。
回答被采纳
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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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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